菏泽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菏泽市2020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做好2020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46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菏泽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菏教办字〔2020〕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2020年我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贯彻实施招生政策(包括政策宣传、生源发动,考生档案数据库组建、审核,考生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相关工作),由菏泽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招生实施方案,受理录取过程中考生咨询及申诉。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山东省教育厅为菏泽市安排2020年初中后各类高师高职教育招生计划10771人,具体如下:
1.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192人;
2.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 1730 人;
3.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 3221人;
4.三二连读高职招生计划5628人。
详见附件1。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条件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师范教育要求具有我市学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5月6日-8日(每天9:00-21:00),报名同时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三)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志愿填报必须通过菏泽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中招平台,网址)进行。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培训指导等工作。
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生本人意愿通过中招平台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报名期间允许2次查看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志愿信息以最后一次修改并提交的为准,签订志愿填报确认单。
考生报名后,班主任对考生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含志愿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信息不完整的,要退回,并通知考生修改提交;信息无误的要及时通过审核,过期未操作的,默认审核通过。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明确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严禁泄露考生信息,严禁由学校老师或招生学校代替报名,严禁干涉、阻止考生填报志愿,严禁组织考生报考指定学校。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群体事件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领导和直接责任。
(四)志愿设置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共设置五个批次,考生可根据规定并结合个人意愿及学业情况,任意选报1个批次或者多个批次,每个批次按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批次一为“3+4”高师院校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
批次二为五年制高师院校和有学前教育专业的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设3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师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设1个学前教育专业志愿。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批次三为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具体设置与填报要求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批次四为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设3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不含学前教育专业)。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批次五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
不允许招生院校直接接收考生到校报名,未经过系统报名投档录取的学生,不允许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果因为违规招生出现遗留问题,由违规院校负责。
(五)报名信息修改。
1.姓名、身份证号错误。本人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交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修改。
2.照片错误。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交县区招生办公室修改。县区招生办公室确认后,上传符合格式要求的正确照片,并存储原错误照片和相关材料备查。
3.其它信息错误。如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且班主任还未审核,考生有两次修改信息机会,可自行修改;如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且班主任已审核通过,须经班主任退回审核后自行修改。
考生对错误信息修改后,须再次提交,班主任再次审核,方可完成报名。
(六)听力残疾的考生可申请英语听力免试
#p#分页标题#e#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可以免英语听力考试。
听力考试项目分数按下列公式换算:
听力考试项目的分数=笔试项目分数(听力考试项目总分数笔试项目总分数)。
四、社会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和具有我市户籍外地回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称社会考生,社会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县区作为报名地点。各县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职成教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各类社会考生须向资格审查部门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1.外省毕业生
(1)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义务教育证书》或《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带有全国学籍号和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的证明。
2.省内毕业生
(1)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义务教育证书》或《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带有山东省学籍号和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的证明。
(二)具有我市户籍外地回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外省回菏
(1)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带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籍证明。
2.外市回菏
(1)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具的学籍证明。
各县区进行资格审查时须留存除原件以外的上述材料,同时对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照片。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确定。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及成绩发布、复核
参照《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菏教办字〔2020〕10号)文件执行。
六、投档录取
(一)录取时间安排
批次
工作时间
工作安排
“3+4”高师
录取
7月1日
“3+4”高师投档
7月2日
“3+4”高师面试、统计缺额计划并补投
7月3日
“3+4”高师补投考生面试,确认录取结果
五年制高师院校志愿和有学前教育专业的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录取
7月4日
投档
7月5日
面试,统计缺额计划、进行补投
7月6日
补投考生面试,统计缺额计划并公布
7月7日
填报师范类专业征集志愿(可选同意调剂)、投档
7月8日
确认录取名单
普通高中学校
录 取
7月9日
特长生录取
7月10日-7月24日
高中学校录取、补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非师范类专业第一次录取
7月25日
投档
7月26日
统计缺额计划、进行补投
7月27日
确认录取名单
7月28日
考生查询本批次录取结果
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非师范类专业第二次录取
7月29日
公布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缺额计划
7月30日
填报高职征集志愿(可选同意调剂)
7月31日
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投档
8月1日
确认高职院校第二次录取名单
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非师范类专业第三次录取
8月3日
公布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缺额计划
8月4日
填报高职征集志愿(可选同意调剂)
8月5日
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投档
8月6日
确认高职院校第二次录取名单
整理录取
数据
8月7日-10日
按照省要求整理录取数据
中等职业
学校
8月11日-13日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补录
(二)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
1.依据《菏泽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总成绩为依据进行。
#p#分页标题#e#2.“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师范教育分数线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鲁教学字〔2015〕25 号)规定,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招生生源范围为各设区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所在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 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生源不足的市,经省教育厅同意, 报考成绩位次要求可适当下浮, 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 5%。
3. 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填报及分数线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4号)规定执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填报资格分数线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50%。
4.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资格分数线根据有关规定,参照生源情况划定。
(三)投档比例
1.“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报考师范教育类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1∶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合格考生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投档。
2.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考生投档。投档按院校所列招生计划进行,上线生源超过计划数时,按1∶1投档。
(四)录取方法
考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及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3+4”高师院校,五年制高师院校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非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志愿顺序通过中招平台择优录取。实行招生计划“批次清”的方式,首先录取前面批次的志愿,本批次招生计划录取完成后,再录取后面批次的招生计划;如本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实行征集志愿补录,征集志愿补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计划的录取工作。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五)退档操作要求
市教育考试中心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投档,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档。
投档期间,招生院校可根据考生志愿决定录取或退档操作,一旦提交确认录取,不允许退档。招生院校在办理退档手续时一定要慎重。经办人要留取考生自愿放弃志愿资格的保证书或其他证据资料,避免因盲目注销引发遗留问题。招生院校除了在提交数据信息时退档考生标注清楚外,同时还要以公函的形式将退档考生名单一并传真(05305331087)给我市留存备案。招生院校如果未按照我市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程序处理考生退档,市教育考试中心有权不予退档,出现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投档录取工作必须通过中招平台进行。市教育考试中心不接收网上系统以外的任何考生报名及录取信息。招生院校须按照我市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在规定时间下载和上传投档考生信息。如果由于时间上的延误或操作上失误出现录取遗留问题,招生院校要在规定的录取截止时间之前,向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处理申请,由我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事件性质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七、组建档案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考生的电子档案由菏泽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建。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类别、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学籍号、文化课成绩等)和志愿填报信息两部分。具体要求按照《山东省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信息标准》(以下简称《信息标准》)规定执行。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
#p#分页标题#e#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自行印制并盖章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师范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五年制高职新生入学通知书》《三二连读高职新生入学通知书》4种。对于确定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录取名单中的相关信息将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到录取院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招生院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招生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录取工作关系到每个考生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程序,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协作配合,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各县区招生办公室、招生院校、初中学校要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让考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政策,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及院校。初中学校要将相关政策及各方责任印制成“明白纸”,确保每一名考生及监护人都熟知相关政策要求。要设立公开咨询和举报电话,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认真答疑解惑,接爱广大群众监督。市教育考试中心举报电话为5331087。
(三)严禁违反招生政策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录取学生,抵制“有偿招生”等不正之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招生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违纪作弊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