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安康路3号,邮编:636000
学院简介: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是2011年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实施“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战略重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由四川省艾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资筹办;2013年2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理念:立德树人、开放办学、创新发展、服务地方。
学校校训:德行合一,文技兼修学校精神:艰苦奋斗,务实兴校。
办学思路: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荣校办学
指导思想:遵循高职教育规律,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抓好人才培养,让学生学有所成,服务地方,争创一流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定位:以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为主,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教育为辅。
人才培养规格定位:培养思想政治坚定、专业能力较强、全面发展,具有适应现代管理与服务业、制造、建筑、电子信息、教育、医卫等行业领域所急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发展规模: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规划总体规模控制在10000人左右。
学院硬件设备:现有院内实训(实验)室45个,院外实训(实习)基地50余个,现代化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5.29万册,各类报刊3000余种,电子图书20余万册(1T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17.5万余元。学院设五系两部两中心一分校(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教育系,思想政治工作部、基础教学部,培训中心、秦巴文化艺术研究中心,通江校区)。
二、单独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9年,学院共投放单独招生计划1582名。其中:普通高中类440名,对口高职(中职起点)956名,特长类186名。
(一)普通高中类和对口高职类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
普通高中
对口高职(中职起点)
招生
招生
考试
招生
招生
考试
计划
类别
方式
计划
类别
方式
小学教育(师范)
440
文理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956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文化考试+职业综合测试
学前教育(师范)
兼收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
护理
医药卫生类
康复治疗技术
医药卫生类
司法助理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物流管理
不限
类别
注: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二) 特长类项目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 特长类别 特长项目 科类 计划(名) 备注1 小学教育(师范) 体育 篮球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20 男女不限
学前教育(师范)
护理
康复治疗技术
司法助理
物流管理
2 体育 足球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男女不限
3 体育 网球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男女不限
4 体育 健美操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男女不限
5 体育 田赛项目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男女不限
6 体育 竞赛项目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男女不限
7 艺术 器乐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20 男女不限
8 艺术 声乐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男女不限
9 艺术 舞蹈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男女不限
10 艺术 播音主持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男女不限
11 艺术 美术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男女不限
12 技能 高技能 对口高职(中职起点) 126 男女不限
13 写作 写作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10 男女不限
14 军人 军人素质 退伍军人 10 男女不限
合计 186
注: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取得14位考生号的学生。
(三)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方式
#p#分页标题#e#(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报名。学院网址:
(二)考生须在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和特长类中选择报名类别。
(三)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专业志愿,即填报专业第一志愿和专业第二志愿。
(四)符合特长类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报特长项目和特长具体情况(获奖情况、证书情况等)。
五、报名费收费标准与缴费
(一)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30元(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
(二)缴费:
1、现场报名者,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
2、网上报名者,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报名考试费(银行转账汇款时请备注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号);
3、凡已缴费且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还;
4、请务必注明缴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号并保存好缴费凭证。
六、专业收费标准
专业
学费(元/年)
物流管理
7500
小学教育(师范)
8800
学前教育(师范)
7800
护理
8800
康复治疗技术
8800
司法助理
7800
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核准标准执行。
七、其他相关规定
(一)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凡被学院录取到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校。
#p#分页标题#e#(四)特长类艺术类别中的器乐项目我院可提供大件乐器(如钢琴、古筝等),其他小件乐器需要考生自带。美术项目我院提供画板、画夹及考试专用纸,作画材料与工具需要考生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