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2015年9月,学院整体搬迁至占地600余亩的新校区办学,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拥有多媒体教室125间;有5个校内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室171间,实验实训设备总值3329.87万元;图书馆各类纸质藏书25.23万册,电子图书容量2119GB。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和国家对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构建医教协同培养医学人才体系的实施,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学院紧紧抓住机遇,围绕建成“省内一流高职院校”的目标,秉承“厚德至善、医技精良”的校训,以医药卫生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服务发展、就业导向、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自主创新,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培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医药卫生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开展卫生教育交流合作的窗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医卫职教示范学校。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会影响今后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身高155cm以下学生不宜报考护理、助产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录取工作中经省招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院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招生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学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考生均可通过省招考院提供的途径查询,也可登陆学院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院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学院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
专业设置:建校以来,先后开办过医士、社区医学、卫生保健、护理、助产、中医士、妇幼卫生、预防医学、计划生育、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健康教育、药剂等专业,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5万余名卫生技术人才。目前开设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5个专业,新增专业还在评审中。其中护理专业为省级骨干专业,卫生保健(社区医学)为州级骨干专业。学校与云南电大联办临床医学、高级护理和药学专科班、开放式护理教育专科班,与昆明医学院、云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办五年制临床医学和高级护理专科班、成人专科班和本科班。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红河州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至12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