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高中招生录取3个方面予以突破。
中考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其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福建省教育厅要求,中考命题要严格按照部颁学科《课程标准》和省颁《考试大纲》,规范科目设置、考试分值、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和命题人员选拔、命题审题程序,突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关注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与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考查,体现新课程的要求。其中,文科类科目将严格控制客观题题量,理科类科目将加强对实验能力的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将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列入学科考试内容。2010年起,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考查分值应占中考思想品德学科总分值的10%左右。
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此次福建中招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福建省教育厅表示,各地高中招生必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过程中的作用。同时,在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的基础上,福建还将探索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让这些学生能够进入适合其个性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