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直属于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云南省内唯一一所旅游类、大专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春城昆明市龙泉路,占地面积216亩,建筑面积10.5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5651人。生源以云南为主,覆盖川、渝、黔等西部六省份,同时面向东南亚、南亚开展广泛的旅游教育交流与合作。
学院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国家旅游局授予的“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中国科协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国旅游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云南省职教学会副会长单位。
报到须知
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招生代码:530746)
招生专业 | 专业代号 | 办学点 | 专业类别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酒店管理) | A1 | 红河州财经学校 | 普通类 |
A2 | 禄丰县职业高级中学 | ||
A3 | 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 ||
A4 | 文山州财贸学校 | ||
A5 |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 ||
A6 | 永德县职业高级中学 | ||
A7 | 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 | ||
A8 | 武定县职业高级中学 | ||
A9 | 昆明市西山区职业高级中学 | ||
10 | 昆明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 ||
11 | 学院本部 | ||
12 |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 | ||
13 | 昆明官渡区职业高级中学 | ||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烹调工艺与营养) | B1 | 禄丰县职业高级中学 | 普通类 |
B2 | 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 ||
B5 | 学院本部 | ||
导游服务(导游) | C1 | 曲靖财经学校 | 普通类 |
C2 | 昆明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 ||
C3 | 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 ||
C4 |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 ||
C5 | 永德县职业高级中学 | ||
C6 | 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 | ||
C7 | 武定县职业高级中学 | ||
C8 | 学院本部 | ||
会计(会计) | D1 | 曲靖财经学校 | 普通类 |
D2 | 文山州财贸学校 | ||
D3 | 红河州财经学校 | ||
D4 |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 | ||
D5 | 云南省邮电学校 | ||
D6 | 永德县职业高级中学 | ||
D7 | 学院本部 | ||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 | E1 | 云南省邮电学校 | 普通类 |
E2 | 学院本部 | ||
旅游英语(旅游英语) | F1 | 学院本部 | 普通类 |
应用泰国语(应用泰语) | G1 | 学院本部 | 普通类 |
软件与信息服务 (计算机信息管理) | H1 | 文山州财贸学校 | 普通类 |
H2 |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 | ||
H5 | 学院本部 | ||
美术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 I1 | 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 艺术类 |
I2 | 广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 ||
I3 | 学院本部 | ||
工程测量(工程测量技术) | J1 | 红河州财经学校 | 普通类 |
J2 | 学院本部 | ||
美发与形象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 K1 | 学院本部 | 普通类 |
电子商务 | Q1 | 武定县职业高级中学 | 普通类 |
Q2 | 学院本部 | ||
Q3 | 昆明官渡区职业高级中学 | ||
空中乘务 | S1 | 云南省邮电学校 | 普通类 |
S3 | 玉溪体育运动学校 | ||
S4 | 红河州财经学校 | ||
S5 | 学院本部 |
报到须知
请按通知书时间准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学院招生就业处请假,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认真学习应征入伍《宣传单》,应征入伍学生,必须到学院武装部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地点:昆明市龙泉路268号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二环快速马村立交桥西南侧)。
报到应带材料
1、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身份证。
2、小一寸蓝底证件照10张。
3、个人档案。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办理考生高考纸质档案自带手续或档案寄送手续。我们建议考生自带,并于报到时交所属班级。
4、户口迁移手续。原则上不迁移户口,如确需迁移,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并于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学院保卫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5、党、团组织关系。党员须到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附入党材料袋),直接转学院党委办公室;团员请到毕业学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将材料交学院团委。
6、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报到时须携带《公民兵役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备注
1.招生对象为云南省应届初中毕业生。
2. 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前三年在合作学校学习,后两年在本院学习,学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 各合作学校地址祥见各校网站。
4.最终执行的招生计划,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复审
新生报到后,将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