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山东省将进行首次春季、夏季“双高考”,本月8日将开始网上报名。昨天,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表示,两次高考不冲突,考生可以兼报。如果报考两场高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分别登录各自系统报两次,但现场确认只需一次。
不冲突:两次高考可以兼报
记者从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2012年,我省将实行“春季”和“夏季”两次高考,其中“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院校选拔合格生源。
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以两个高考兼报。兼报时要分别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工作。春季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及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础技能。夏季高考科目与2011年普通高考相同。
据介绍,同时报考春、夏两季高考的考生,只需现场确认一次。
报名时间:本月8日至15日
2012高考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各类考生都要在网上报名,认真仔细地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据了解,此次报名考生范围包括:夏季高考考生、春季高考考生、单考单招类别考生(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少年班考生。报名网址:。
报名前,考生要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认真阅读《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考生需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的登录密码,防止丢失或泄漏。网上报名后,建议将报名情况打印一份,以便进一步检查所填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尽早进行网上报名,避免由于后期报名人员过度集中,导致网络繁忙堵塞或停电等其他意外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所在地
高考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的可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跨市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非烟台户籍的考生只能到户口所在地报名,烟台户籍的考生报名时一定要正确选择“报名确认县区”。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统一到济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办负责。高招办会加大对各类考生的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尤其防止高一、二年级在校生报考。此外还会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非烟台户籍考生,一律不得在本市报名参加夏季高考。
提醒:夏考春考科类不同
2012年夏季高考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春季高考分15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
夏季高考艺术文的文化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体育或艺术理的文化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考试后不再进行科类确认。考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并在报名时注明。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现场确认:时间尚未确定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请考生查看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网上公告或咨询学校、县市区招生办。 如果报考两场高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分别登录各自系统报两次,但现场确认只需一次。
现场确认包括确定身份、资格审查、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等环节。现场确认身份时,考生本人要与其身份证、户口簿及网上填报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同之处,要进行确认,终使四者特征信息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现场确认。身份确认通过的考生要照相,采集其数字照片;通过指纹采集仪采集其指纹信息。
现场确认还要交的材料包括:(1)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证明)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3)对于非应届毕业生,需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对其报考的意见等;(4)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重点防止在校非应届生报考,并提交中学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证明。
部分考生加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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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应主动向报名点领取《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并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的证明、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特殊考生登记表》,到县市区招生办办理审核、登记手续。《特殊考生登记表》中“市招生办审查意见”栏保持空白,由县招生办统一办理。
享受加分投档照顾考生种类包括省级优秀学生、省级见义勇为学生、市级见义勇为学生、先进劳模青年、竞赛获奖者、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少数民族。
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烈士子女、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享受优先录取考生种类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