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与航空公司的关系一直是我们关注的话题。空乘人员给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但并不代表就是纵容无理的乘客要求,同样有相关法律来保护咱们的空乘人员。四川航空学院给大家推广一下乘客冲动时可能会违反的规则。
法律一:面对延误,乘客经常抗议,拒绝下飞机。事实上,它违反了“民用航空安全和安保条例”。拒不下机是强行劫持的,将对霸主强行撤走,并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这些头目将被判处最长15天的行政拘留。
法律二:一些面临延误的乘客更加咄咄逼人,滞留在机场控制区,甚至冲上跑道。除“民用航空安全和保安条例”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了对扰乱机场或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和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警告、罚款或拘留。
法律三:有些乘客在焦虑状态下炸毁机场,更是违反了“刑法”。“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群众扰乱民航站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阻塞交通或者扰乱交通秩序,抗拒或者妨碍国家公安行政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节严重,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四:在密闭的机舱里,空乘人员往往是乘客发泄的对象,空乘人员不时受到殴打。“刑法”第123条规定了危害飞行安全的暴力罪,即对飞行中的飞机上的人使用暴力,危害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五: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空运协会)一直强调惩罚空难。但是,不同国家的法律是不同的,不能达成共识。然而,被称为“航空刑法”的“东京公约”规定,机长有权对实施犯罪或行为的人采取必要的羁押措施。也就是说,如果机场认为旅客的行为是飞行安全的障碍,机长有权要求旅客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