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发文:规范高中招生!严禁强制分流初三学生!


  近日
  山东省教育厅发文
  严禁强制三学生分流
  严禁剥夺学生中考权利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山东省教育厅发文:规范高中招生!严禁强制分流初三学生!



山东省教育厅发文:规范高中招生!严禁强制分流初三学生!


山东省教育厅发文:规范高中招生!严禁强制分流初三学生!


  具体内容看这里↓



  1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宣传解读


  各地各学校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严格按照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 号)要求,统筹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 协调发展,依托人生规划地方必修课程、主题班会、职业教育活动周以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考招生和职业教育招生政策,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


  2严禁强制分流学生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 号)要求,通过在普通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学生分流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分流。


  3严禁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权利


  根据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基二〔2016〕4 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地各学校不得以学生分流等任何借口,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


  4全面开展违规宣传违规招生排查


  各市、各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规范基础管 理,全面排查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要深入开展“坚持立德树人 回归教育初心”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坚决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考核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做法。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对违反高中阶段招生和中考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纠正并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各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21年5月底前,对全部初中学校、中职学校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和整改情况以市为单位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处。

网上报名
  • 姓名:
  • 专业:
  • 层次: 分数:
  • 电话:
  • QQ/微信:
  • 地址: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644062549@qq.com删除

提交报名同学/家长:允许择校老师帮您择校调剂,同意《隐私保障》条例,并允许推荐给更多服务商为您提供服务!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52souxu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