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国标代码:10660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2.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3.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学制
类别
招生人数
收费标准
基础医学
5
理工
60
3500
医学实验技术
4
理工
100
4200
临床医学(免费定向)
5
理工
200
3000
临床医学
5
理工
950
3000
临床医学(卓越医生教改班)
5
理工
50
3000
麻醉学
5
理工
135
3600
儿科学
5
理工
135
3600
法医学
5
理工
60
3600
预防医学
5
理工
245
4500
卫生检验与检疫
4
理工
80
3500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4
理工
90
4200
口腔医学
5
理工
250
4500
医学影像学
5
理工
120
4500
医学影像技术
2
理工
100
4500
药学
4
理工
245
4200
临床药学
5
理工
60
4200
药物制剂
4
理工
125
3500
中药学
4
理工
125
4200
医学检验技术
4
理工
220
4200
护理学
4
理工
462
3500
护理学
4
文史
38
3500
生物技术
4
理工
100
4200
生物医学工程
4
理工
100
4200
化学生物学
4
理工
100
4200
应用心理学
4
理工
47
4200
应用心理学
4
文史
43
4200
药事管理
4
理工
70
4200
药学
4
理工
100
3500
药学
4
文史
30
3500
健康服务与管理
4
理工
152
4100
健康服务与管理
4
文史
48
4100
医学信息工程
4
理工
100
4200
康复治疗学
4
理工
100
4200
备注:为切实保证考生利益,针对录取过程中出现的操作失误进行补救时使用。
1.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2.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3.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p#分页标题#e#5.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5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
6.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为公务员,因此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
三、收费标准与资助
#p#分页标题#e#住宿费: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4、5、6宿舍费用是300;1、8宿舍费用是700;2、7宿舍费用是650;3宿舍费用是800;6人间宿舍费用是1000;4人间宿舍费用是1200;6人间宿舍费用是1100;8人间宿舍费用是900;9-10人间宿舍费用是600。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由于户外运动属于特殊运动项目,从事该项目具有一定的风险。我校的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户外运动方向)专业学生常年从事户外活动,因此,按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行业需求,每一名学生每年需购买从事户外运动的专业保险,中体保险提供的户外保险额为每产了每年/220元(目前是国内最低的专业保险,故学生报到时需缴纳四年880元专业保险(注二户外专业服装、登山鞋、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自行购买)。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解决家庭贫困学生入学问题,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建设银行代理)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学校不能办理该类学生的贷款相关手续。
四、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