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湖北一所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大四学生兰明良找到工作后与同学喝酒庆祝,次日身亡。警方鉴定为酒后猝死。校方自认没有赔偿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会给2万元安葬费。
中国有句古语说:乐极生悲。这则新闻正应了这样的话。目前,虽然说主流媒体一再宣传形势大好,大学生就业率比以前高,但是,人们心里都清楚,这大学生就业,那个时候说不高过?任何时候,任何大学,包括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以及各主流媒体和某些专家,他们统计和得出的结论,每年都是大学生就业率增高多少多少,大学生就业如何形势看好。再不然,就是劝大学生们转变就业观念,当“走鬼”,做清洁工、回乡务农创业和自谋职业。
正因为大学生找工作难,才有找到工作后的喜庆,才有如此的乐极生悲。如果大家工作都好找,也许大学毕业的同学都会喝酒庆祝,你请我请他也请,要么就喝出许多个这样的悲剧,要么就根本不会如此的海喝了。
当然,大学生们毕竟没有走向社会,没有“酒精考验”,因此,不如某些官员们,革命小酒天天醉,也只是喝坏了党风喝坏胃而已。即使是他们喝坏身体,有些地方规定还算公伤,连单位的司机酒后驾车被拘入狱还算是因公呢!照样有单位照顾着。即使是一些人也喝死了,但有的追认了烈士,有的地方正准备上报烈士,或者正要将工作时陪酒醉死的官员定为因公殉职。即使什么也不算,死亡后的抚恤金、丧葬费,起码也不止这大学生醉死,大学里给的2万这个数。
当然,话又说回来,这大学生毕竟只是找到了工作而已,还没上班,又不是“因公”醉死,学校能给2万元钱,自然算是不错的了,而且,与校方的确关系不大。但是,这种出于人道给2万的话儿,却与上海海事大学对贫困生杨元元自杀给16万赔偿的理由一模一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看来,同样是“人道主义”,价钱还不一样啊?有意思!
在如今大学生就业难的情况下,大学生一毕业就找到工作,实在是值得庆贺!而且,真正愿意庆贺的,估计也是同学们自认为比较理想的工作,否则,你到某乡个体养猪场找了个工作,到某个体户的店里当了个伙计,虽然政府和学校统计的就业率里都有你的份,但一般情况下,大部份人都不会去摆酒庆贺一番的。即使是高校对大学生毕业找到工作庆贺醉死没有赔偿责任,但是,只要学生没离开学校,只要事情发生在学校或者学校周边的酒馆内,大学的教师和领导,就应该多多提醒大学生们:
珍惜生命,少搞饮酒庆祝之类的活动。以免乐极生悲。来日方长啊,年轻人,切莫搞今朝有酒今朝醉,即使是走向社会,这酒,也得悠着点喝,特别是公款饮酒或为公、因公司业务喝酒,还是身体要紧,命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