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省教育厅通报了假期工作检查结果,寿光一中、诸城一中等学校在本校或借用外校场所组织学生自习或补课,寿光一中部分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检测等行为,严重违反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
违规办学行为被发现后,潍坊市教育局责成有关学校立即停止补课进行整改,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寿光市教育局副局长杨树礼、诸城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海轶及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寿光市级责任区督学张泉城、诸城市级责任区督学王德、王进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责成寿光市教育局对相关学校校长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责成诸城市教育局对诸城一中校长李宪阳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省教育部门还发现,平邑一中部分教师组织本校学生到校外培训补习机构进行补课。
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对寿光一中、平邑一中等3所省级规范化学校予以黄牌警告,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间不享受省级规范化学校待遇;此外,责成临沂市教育局对平邑县教育局、平邑一中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