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举办全医学科类,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93年的云南省骨伤科中等专业学校,2011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成立。
学院校门
学院本部位于古滇都邑、郑和故里——晋宁,分晋宁昆阳和昆明海屯、海源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78亩,建筑总面积50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藏书93万册,固定资产总值逾17亿元,教学、科研、生活设施设备配套齐全。
学院目前开设有普通专科、五年制大专、成教专科和普通中专四个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学生27000余人,设公共、基础、护理、临床、口腔、检验、药学、影像、中医和继续教育10个二级学院,开设医学专业39个;现有教职员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60余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39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409人;国家级骨干教师25人,并常年从本科院校、医院和企业引进行业专家、教授担任学科带头人。
一、办学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东凤路2005号
二、办学层次
五年制大专、三年制中专
三、招生专业
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药学、农村医学、中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中西医结合、维医学、蒙药学等。
四、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对考生材料阅档后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4、录取工作中经省招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以便完成总招生计划。
5、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困难学生资助或奖学金,学院同时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六、学费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收费标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12000元/生/年,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学、药学、医学美容技术11000元/生/年,康复治疗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10000元/生/年.
注:该学费仅供参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