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是经过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修满学分,完成学业,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应、往届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
我院目前招生录取形式分为以下四种,所有录取新生享受国家普通高考录取的同等
待遇。1.普通高考录取:参加当年高考,并且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
择优录取。
2.分类考试录取:取得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者可直接报名参加学院自行命题、自行评卷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择优录取。
3.中职推优录取:根据我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中职推优”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由所读学校推荐免试进入。
4.中职单报高职录取:参加我省当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并且填报我校志愿,成绩达到我省“中职单报高职”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三、就读学院后学生进一步深造
当年的应届高职优秀毕业生,可参加我省组织的“专升本”统一考试,报考与高职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我省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后直接升入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且仍然能够获得大专毕业证书。新生入学后,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