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近日教育部对做好今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总体思路是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针对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受教育状况,分列招生计划、分类考试评价、分别选拔录取,为各类群体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
目前,各地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考虑本次扩招的生源群体中,部分有报考意愿的群体(如部分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没有参加前期高考报名,各地将组织两次补报名工作。一次在高考前,主要面向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具体时间由各地确定。一次在10月份,主要面向今年9-10月份退出现役的军人。各省原有高考报名条件保持不变。已经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用再参加此次报名。根据国务院部署,本次高职扩招的宣传动员和各类群体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教育、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
1.考试时间:考虑各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度不同,考试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可在高考前,也可在高考后。
2.考试组织:原则上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3.考试形式和内容: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可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使用本省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本省或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前期已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三、关于录取工作关于录取的基本原则: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录取中,将面向不同群体单列招生计划,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新生入学时间由各地各校结合考试招生安排确定。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四、关于组织管理工作本次高职扩招工作以省级政府为主组织管理和实施,各省将因地制宜制定本地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为保证公平公正,教育部将督促各地各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