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重庆市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重庆市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市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重庆市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国标代码:12759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1年成立,教育部批准设置院校文号:教发函〔2001〕146号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邮编:402260
学校简介
重庆市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和德感之间的滨江新城学校1951年建校,2010年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发展定位
以智能装备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产业为主体,以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两翼,坚持服务煤炭和地质测绘行业,为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学校占地总面积1110亩,总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0.1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05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其中留学生19人),招生专业48个
学校建设有校内实训基地(室)200余个(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实训基地8个、实训室21个),生产性实训基地8个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教授51人,副教授161人博士43人,硕士265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专家18人,市级专家65人;入选国家“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4人,5人被聘为全国职业院校煤炭专业带头人,1人被重庆市大学聘为博士生导师,6人被重庆市科技学院聘为硕士生导师
学校大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合作举办了“3+0”中澳高等教育专科项目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考录取工作,研究决定重大录取政策的调整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生范围计划及收费
招生范围及计划
面向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其中会计(中澳合作项目)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合作举办的会计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
收费标准
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年,环境工程技术专业学费625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8000元/年,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86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73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1200元/学年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录取
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专业确定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即按投档成绩(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的情况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
注意:煤矿开采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会计(中澳合作办学)3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地质类专业按大类录取,第一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意愿,在水文与工程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两个专业中选择一个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纪检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3-61065930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其他
奖助贷、勤免补资助政策
国家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