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1条 热爱养老、敬老、助老事业,有爱心,有奉献精神。
第2条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第3条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第4条 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节 交接班
第5条 检查老人的五知卡片(姓名、性别、民族、家庭住址、亲属联系电话)数和人相符合。
第6条 通报上班发生、遗留的各类问题。
第7条 交接班人需同时进入老人卧室,确认每位老人的身体状况,思想情绪、饮食情况和用药要求;确认辖区卫生,达到本岗位标准,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三节 护理
第8条 自护
一、每天早晚各送一次开水。
二、每天上、下午整理床面和室内卫生。
三、每周洗衣一次,每半月洗床上用品、刷鞋一次。
四、每半月清理老人存放衣物、餐具、暖壶、茶具、手头用品一次。
五、提醒老人外出时注意安全。
第9条 半护
一、同第8条。
二、早上帮助老人倒、刷便盆;帮助老人叠被褥,刷牙、洗脸、洗脚、取水泼水。
三、帮助老人用药。
第10条 全护
一、同第9条。
二、随时处理老人大小便,清理老人身下脏物,确保卫生清洁。
三、为老人购买小件生活用品和急用药(医生指导下)。
四、随时与家属联系,告知老人病情和身体状况。
五、应老人的要求,喂水、喂饭、喂水果、喂药。
六、在老人身体条件允许,气候适宜的情况下,一天户外活动两次。
第11条 特护
一、同第10条。
二、给老人洗脸、洗脚、剪指甲、刷牙。
三、在医生指导下拍打后背、四肢2小时。
四、每天擦洗全身一次,并对外伤处擦药。
五、每天坚持用药(在医生指导下)
六、按病情测体温、测血压。
第12条 专护
一、同第11条。
二、有专人陪护,按老人需要开展工作。
三、每半天测一次血压和体温,根据病情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四、输液期间全程看护。
第四节 服务
第13条 送饭。托盘刷洗干净,取饭的盘碗按人数放好,送到老人床头,并提醒老人,待老人用餐后工作人员方可离开。
第14条 根据老人的需要和口味喂餐,凉热适当。
第15条 送水先确认水已烧开,检查暖壶是否完好,倒入热水后放置在适当部位。
第16条 准备洗脸、洗脚水时,温度适中,放至老人面前,经确认后,方可离去。
第17条 洗澡时,水温适当,工作人员手要轻,老人四肢不能叠合,防止受伤。
第18条 脸盆、尿盆、痰盂刷洗后,放入适量净水送到老人卧室合适位置,防止老人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