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将选拔700名选调生 4月11日-15日网报
24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我省继续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及海外高校选调70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符合选调条件人员于4月11日到15日,登录山东选调生网()进行报名。
今年选调生选拔的具体条件为: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限生源,不限户籍;报考法检系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限专业;学生干部中的共 产 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毕业生可放宽为主要学生干部或共 产 党员(含预备党员)。
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7、30周岁以下。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4月11日。报考公安系统的,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要求。
符合选调条件人员于2011年4月11日至15日,登录山东选调生网()进行报名。公安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山东省公安厅提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免收报名考务费。
2011年5月7日上午,在济南市组织录用资格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知识)和申论,时间半天。笔试成绩在山东选调生网公布。
面试于5月中下旬在全省若干考点同时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记者参加,接受社会监督。
被录用后,按照规定,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先到县(市、区)直部门或乡镇(街道)锻炼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选调生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其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工作。新录用的选调生(不含博士研究生)须在乡镇(街道)、公检法基层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