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对象
2021年度奖(助)学金共计60万元人民币,奖励200名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奖(助)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原则上2021年度总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三。
(三)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名次,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和荣誉称号。
(四)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奖学金获得者不参加评选。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良好。
(三)家庭经济困难,未享受国家或地方助学金。
(四)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不参加评选。
名额分配
人社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技工院校数量以及在校学生数量,确定了2021年度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有关省份人社厅(局)根据当地技工院校情况,本着尽可能扩大奖(助)学金覆盖学校范围的原则,组织技工院校申请,每所学校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总数不超过2名。
组织实施
(一)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管理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二)有关省份人社厅(局)指定专人,负责指导技工院校做好奖(助)学金申请和发放等工作,并对奖(助)学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有关学校负责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推荐,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报送以及奖(助)学金发放等具体工作。
评定发放程序
申请
1.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分别填写《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申请表》和《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校逐项审核《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校校长根据申请学生品学等综合情况,按《申请表》要求撰写推荐信。
审核
1.学校报送材料。学校汇总《申请表》(含推荐信)、公示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并附公示实地场景照片)、相关成绩和获奖证明等,一并报送至省级人社厅(局)。
2.省级人社厅(局)审定。省级人社厅(局)审核确定各技工院校报送的材料准确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汇总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评审委员会核定。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报送的全部材料进行核定,确定获奖(受助)学生名单并正式公布。
发放
1.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按照获奖(受助)学生名单,将奖(助)学金汇款至学生所在学校,并寄送证书。
2.学校收到奖(助)学金后,应及时举办奖(助)学金发放仪式,向获奖(受助)学生颁发奖(助)学金和证书,获奖(受助)情况应载入学生档案。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厅(局)要高度重视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指定相关职能部门专人负责,并指导有关技工院校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发给学生的奖(助)学金不得用于抵扣学生在校期间的其他费用。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本地区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传真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地人社厅(局)应严格按照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程序,根据《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流程图》(以下简称《流程图》),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内容准确无误。各地、各技工院校上报的材料应按《流程图》中标注的顺序排列并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