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0号)和我处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定于5月28日至31日,委托山东省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教育部、山东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汇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含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时间20分钟;
2.查看市级检查报告,项目单位申报书(任务书)、实施方案、自检报告、案例报告和省拨经费使用情况;
3.实地查验合作企业学徒培养情况;
4.登录山东省“现代学徒制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对试点项目“实施过程相关材料”模块7个方面的资料进行验收;
5.反馈初步验收意见。
二、材料准备
1.市级检查报告(高等职业院校不用准备);
2.项目单位汇报材料;
3.项目单位申报书(任务书)、实施方案;
4.自检报告,包括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5.案例报告。
以上材料为专家组成员每人准备一套(一式3份)。
三、其他事项
1.各验收项目单位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发到973680932@qq.com。
2.验收专家5月28日下午到达第一个项目单位,验收单位之间要注意做好专家接送衔接。
3.青岛市教育局负责提供青岛市验收报告。
4.各专家组要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括工作总体进展、工作成效及创新点、组织保障、扶持政策、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验收结束后报职业教育处。
5.评估期间,专家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
联系人:高晓琛、孟令君,电话:0531-81916556, 8191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