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
2、采用支撑于地面上的外脚手时,应与建筑物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水平距离不得大于6m。拉接所用材料采用钢管刚性连接。
3、脚手架使用的钢管,其外径、壁厚应符合设计或有关要求,并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杆件连接须使用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和不变形。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 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
5、结构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65kg/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kg/m2。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高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7、外脚手架外侧边缘与架空电气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平台、运输道应设1.2m 高的栏杆和30cm高的挡脚板或设立防护立网。
9、非专业工种不得搭拆脚手架,拆除施工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施工区周围应设围栏式警告标志,并由专人监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