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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思想品德好,能吃苦耐劳,具有积极向上、顽强拼搏的精神。
2.身体健康,热爱艺术、体育,有一定专业基础和技能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体育特长生须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区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身体素质优于常人、运动能力较为突出者均可报名参加我校体育类特长生测试(体育考生原则要求出生日期在2003年1月1日之后)。
4.艺术特长生须在初中阶段参加过音乐、舞蹈、美术专业培训,或参加过专业考级、竞赛,专业成绩较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
二、招生人数:40人
三、测试内容
1.声乐专业——模唱、节奏、歌曲一首(4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带或光碟。
2.舞蹈专业——基本功展示,4分钟以内作品一个,自备音乐、服装。
3.美术专业——素描(60分)、创作(40分),绘画工具自带(除画板、画纸),作画时间150分钟以内。
4.体育专业:(含专业测试、身体素质测试。)
(1)田径:专项(200、400、800、1500、跨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任选一项,身体素质100米跑;
(2)篮球:全场运球上篮、一分钟投篮、摸高测试、10分钟全场比赛、身体素质测试;
(3)足球:30m加速跑、带球绕点射门、脚弓传接球、根据人数8人制或11人制比赛;
四、测试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按时到达测试地点,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按统一安排有序参加测试。
2.测试前现场交验获奖证书的原件,上交户口薄、获奖证书复印件,照片(在招办报名未审验获奖证书原件的,测试当天应交验;未交相应资料的,测试当天补交)。
3.参与测试学生自己应做好全方位准备工作,务必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凡因个人原因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
4.参与测试学生不得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测试资格。
五、录取说明:
1.经学校专业测试成绩突出拔尖,学校将专业测试合格的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录取。(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当年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被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入学后须与学校签订《艺体特长生管理协议书》,认真履行其训练和比赛演出义务。享受正录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