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四川南充高坪区宏发路94号
电话: 0817-2706598
网站: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其他注意事项
1.单招和统招新生进校均在录取专业报到,单招新生不得转专业,统招新生在对专业和社会需求有了一定认识的情况下,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审核批准后调整专业。
2.办学特色
工学结合、校企融合是我院突出的办学特色。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新华月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科学、香港大公报、四川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学院办学特色和成绩做过广泛报道。香港利奥集团、四川空间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四川拓格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与我院签订了长期的联合办学协议,举办的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通信技术、印刷媒体技术、会计、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影视动画等专业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一致好评。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根据具体情况,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依据考生所填志愿安排专业,学生进校后遵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可申请转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4、若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不平衡,我院可根据情况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5、我院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学生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6、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7、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单独招生,具体办法见我院当年公布的单独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