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局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我局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身体条件适应岗位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本科学历人员应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六)根据工作需要,具有2年以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历者,应聘药品监管、食品监管、综合管理岗位的可不限专业;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均为全额预算管理副处级事业单位。
此次共计划招聘36人,均为初级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人事考试网()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1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p#分页标题#e#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28日9:00-16:00到济南市食品药品行业教育中心(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6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统一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这次应聘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6月28日9:00-16:00到济南市食品药品行业教育中心(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2011年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由组织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所需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可于6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设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和考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达到笔试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个别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网上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对面试人选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网上公示。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招聘有关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科学历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2011年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专业测试)或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p#分页标题#e#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内容为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体检考核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核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小组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签订聘用合同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组织工作纪律
#p#分页标题#e#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在招聘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联 系 人:田磊 俱满仓 咨询电话: 66603618
监督电话:66603619 66605958 12345
附件:1.2011年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2011年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doc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