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济南市教育局发布了《济南市民办培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今后教育部门将根据34个细化指标为民办培训学校打分,进行评估。终的评估结果将以星级呈现在家长的面前,高级别为“5A”,经过整改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将被亮“黄牌”。今后,家长可根据民办培训学校的星级为孩子选择辅导班。
“不得跨学期收费,收费票据应符合财税部门管理要求,票据填写规范。”“因学校未履行承诺或未按规定退费等原因引发的有效投诉事件,每发生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记者发现,在民办培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指标中,有很多都是家长在民办培训机构常遇到的事情。根据通知,本评估指标体系总分为200分,评估得分190分以上为“5A”学校;181-190分为“4A”学校;171-180分为“3A”学校;161- 170分为“2A”学校;151-160分为“1A”学校;151分以下为整改学校,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民办培训学校将列为黄牌学校,连续两次列为黄牌学校,教育部门将责令终止其办学。
此外,评估结果将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网站等进行公布。届时,为家长选择民办培训学校提供部分参考意见。
附件
济南市民办培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估方法
一
办学方向
★依法建立并严格遵守学校章程,有正确的办学宗旨和明确的培养目标,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
4
查看学校章程、教学档案等。
二
管理人员与
教师队伍
学校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4
查看档案、会议记录,调查了解等。
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5
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同期在校生人数超过100人的按1:50的比例增加专职管理人员。
5
专职教师不少于7人,同期在校生超过100人的按1:30的比例增加专职教师,不得聘用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教育教学活动。
5
三
安全稳定
★法定代表人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校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安全制度。
4
实地核查。
★因学校原因,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4
校舍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期在校生超过100人的按生均不少于2平方米增加校舍面积。
4
四
广告宣传
发布招生广告的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内容等,必须与办学许可证(或教学点登记证)标注内容一致。
5
查看招生广告(简章)、学校网站,调查了解,询审批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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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应符合《广告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不得做不负责任的许诺,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表明出处。
10
五
教学管理
★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举办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的教育培训。
4
查看档案、学生入学登记表,召开座谈会等。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转交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4
★坚持自愿入学原则,学生入学应签订《培训合同》,学校应按照合同约定、招生广告的承诺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4
应制定与所设专业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有完善的教学档案,有完善的学生登记、考勤、考核等制度和实施记录。
5
有具体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措施,教学过程有检查评估记录。
10
制定学生、家长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等制度,有评价记录。
10
不得面向在校中小学生举办各类文化同步培训班或奥赛班、学科竞赛班等。
10
不得利用公办中小学资源举办各种辅导班。
5
积极参加公益培训等惠民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单次活动不少于30人。
10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或公布录取结果。
5
六
财务管理
★设立银行基本账户,学杂费等收入应存入学校帐户,无抽逃学校资金和挪用财物现象。
4
查看财务审计报告、财务账簿,调查了解等。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4
★办学资金应予承诺监管的,学校应将监管资金足额存入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
4
不得跨学期收费,收费票据应符合财税部门管理要求,票据填写规范。
5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应依法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5
严禁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各种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
4
七
公开与
备案事项
★办学许可证或教学点登记证应在招生咨询处醒目位置悬挂。
4
实地查看,查看档案,询审批机关。
★培训课程、班次、课时、形式、期限及报名手续、证书发放等应在学校及教学点招生咨询处醒目位置公示,不得随意变更或减少课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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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争议处理办法等应在学校招生咨询处醒目位置公示,公示后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实行。
4
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校名、校址、办学内容、决策机构组成人员、隶属关系等事项变更、教学点设立(或撤销)、章程修改、与其他机构合作办学应办理备案手续。
5
八
办学质量
学生、家长满意率不低于90%,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10
询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调查了解等。
因违法违规,被教育主管部门(或主管培训教育的行业协会)处罚、通报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10
因学校未履行承诺或未按规定退费等原因引发的有效投诉事件,每发生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
因学校原因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经查证属实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10
说明:
1.本评估指标体系由8个一级指标、34个二级指标组成。其中12处标注★的为基本指标,如有一个基本指标被扣分,直接列为整改学校。
2.本评估指标体系总分为200分,评估得分190分以上为AAAAA学校;181—190分为AAAA学校;171—180分为AAA学校;161—170分为AA学校;151—160分为A学校;151分以下为整改学校,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列为黄牌学校,连续两次列为黄牌学校的,责令终止办学。
3.学校为全日制(寄宿制)的,在本评估指标体系中涉及与设立学校条件有关的指标,按设立全日制(寄宿制)学校的条件评估。
4.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即时扣除相应分值,同时按扣除后分值调整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