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公安部《关于申请核定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标准的函》,规定公民身份信息比对每五项收费5元,比对内容五项以上,每次10元。
批复称,所属公安部的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下称“查询中心”)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营,向社会提供公民身份认证等服务。
收费方面国家发改委规定,查询中心对有关单位出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提供“一致”或“不一致”信息服务,比对内容五项以下(含五项),每次5元;比对内容五项以上,每次10元。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人口数据信息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等服务,可收取人口信息开发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次50元。对特殊需求的,收费标准由查询中心与用户协商确定。
此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