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证终于不用再查乙肝了。省教育厅近下发的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将大限度保护乙肝患者的权利。而在岛城新教师入职体检中,公立医院均表示从两年前就已经不查乙肝五项了,但个别私营体检中心还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检查。
乙肝患者也能当老师
1月18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保护乙肝患者的权利。该通知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对申请人体检的工作提出要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体格检查,拒绝乙肝检查在教师资格认定中被明确提出来。据了解,此次认定范围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也就是说乙肝患者可申请以上各种教师资格。
学校支持,家长犯嘀咕
教师资格认定甚至入职不查乙肝了,学校和家长的反应如何呢?记者采访了岛城多位家长,其中半数以上家长对此表示理解。“平常的师生互动不会造成传播,这些媒体上都说过,我们也不担心。”家住市北区的巩女士表示。但也有家长犯嘀咕,家住四方区的李女士女儿上幼儿园,她不无担心地说,“幼儿园老师跟孩子接触那么多,怕万一有闪失就感染上了。”学校对于教师队伍中出现乙肝病毒携带者表示理解。“我们学校组织给孩子们打疫苗,这是好的隔断方式。”四方区一所学校的负责人表示,只要平时加强对老师和学生的乙肝防护教育,就可以避免感染的发生。
公立医院多数不查乙肝
1月20日,记者对多家体检中心进行调查,海慈医院健康查体科林主任告诉记者,两年前他们就接到通知对于入职人员不检查乙肝五项,新教师入职也在其中。“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检查乙肝,相关单位必须给出卫生部门的批示和证明。”其他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也都表示教师体检不查乙肝。
“因为有国家的明文规定,我们在制定入职体检套餐时就把乙肝检查排除在外。”青岛大健康体检中心相关负责人董先生表示,正规的体检中心都不会在这上面出问题,但也有个别的私营体检中心在教师入职时查乙肝。
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肝病五区副主任医师陈茹表示,乙肝病毒携带者按其体内的乙肝病毒复制是否活跃可以判断病毒的传染性强弱,但即使是传染性强的患者也不会通过皮肤接触传播。陈茹介绍,肝病主要的类型为甲、乙、丙 、丁 、戊等5种,其中乙肝和丙肝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播的,一般接触不会传染;甲肝和戊肝则是通过消化道传染,发病都是急性的,治好后就正常了;而丁肝病毒是不完整病毒,只有在乙肝病毒携带的情况下才能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