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本、专科:招生对象为山东、河南、河北、江苏、浙江、山西、安徽、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海南、福建、湖北、陕西、甘肃、宁夏、贵州、四川、湖南、新疆、云南共23个省区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2.春季高考本、专科: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2013年春季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3.自学考试脱产班:
试点本科、自主专科、成人专科: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者。
成人专升本: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者。
二、报名与录取
1.计划内统招
普通本专科、对口高职本专科:请报考我校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在本、专科相应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认真填写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学校按照各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批次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本科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录取)。
(4)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较高、文体等方面有特长、专业相关考试科目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本科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视力与身体条件好的考生)。
艺术类录取原则
报考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学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其中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1)艺术类本科:在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艺术类专科:在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自学考试脱产班
试点本科、自主专科、成人专升本、成人专科:可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各地招生点报名,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符合条件者须交纳100元报名费,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成人学生为预录取,入学后,须要参加10月份全国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成绩合格者,取得成人学籍,按全日制形式脱产学习。
三、学费及住宿费
本科:10000元/年;
专科:6800元/年,其中音乐表演和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600元/年;
自学考试脱产班:6800元/年;
住宿费:800-1200元/年。
四、基本学制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专科基本学制三年;自学考试脱产班基本学制三年,其中涉外护理专业基本学制两年。
咨询电话:15303257900 1383281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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