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快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实行“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选拔具有一定艺术类专业素质的考生,更好的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艺术类高技能人才,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方案。制定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积极引导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蒙教学质量总监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如下:
组 长:欧阳俊虎 校党委书记
王润梅 校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刘鉴允 副院长
陈建民 副院长
组 员:雷 鸣 纪委副书记 监察审计处处长
王 蒙 教学质量总监
魏 岷 招生就业处处长
杨 澍 教务处处长
杜美生 计划财务处处长
胡 红 艺术总监
毕 波 教务处副处长
杨 增 数字化筹建办副主任
马志坚 戏曲学院党总支书记
金正明 戏曲学院院长
栾亚敏 舞蹈学院党总支书记
曹 琳 舞蹈学院院长
王贵能 设计与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
孙鹤瑜 设计与传媒学院院长
孙梓菱 综合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杞 嵘 综合艺术学院院长
刘 鸣 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
俞 燕 音乐学院院长
潘瑞琼 通识教育中心主任(思政部)
何来标 通识教育中心(思政部)书记
为了更好的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学校组建三个专项工作小组:
(一)招生宣传组
组长:王蒙(兼任) 魏岷
成员: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二)招生计划组
组长:魏岷
成员:招生就业处全体人员
(三)考试中心
主任:毕波(兼任)
成员:教务处全体人员、各二级学院教学负责人、通识中心负责人
三、招生专业
1.舞蹈表演
2.音乐表演
3.戏剧影视表演
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四、报考对象
1.已通过当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并取得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合格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 已通过当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往届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五、考试方式
2021年云南省进行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
(2)学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总分,确定并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名单(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除外)。
2. 职业适应性测试。
学院根据招生章程、考试大纲、实施方案,针对不同招生专业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
具体考试科目、方式参看各专业考试大纲。
(二)应往届三校生(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各占50%权重,总分600分。
1.文化知识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共计四科。文化知识考试采用综合试卷答题,采取计算机上机考试。考试科目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100分、数学80分、英语50分、政治7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大纲。参看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公共科目考试说明。
3. 职业适应性测试。应往届三校生(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
具体考试科目、方式参看各专业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1年3月17—18日两天
七、考试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17号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