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2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遴选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认真开展了遴选、培育工作,经各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定,拟确定滨州职业学院2016级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高明月等2072名为第一批2018年度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 23日至2019年7月 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1916556、81916527)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实名并注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第一批2018年度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认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