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安新区党武路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简介: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贵州省教育厅。是一所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举办职前职后培训,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旅游服务等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贵州省高职高专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优秀学校、贵州省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徐兆伯
副组长:杨文通
小组成员:招生就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监督机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小组
组长:董平
副组长:王瑾
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室抽调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理招生计划
代码
院校·专业
计划
学制
学费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004
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3
3500
02
工业机器人技术
20
3
3500
0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3
3500
04
数控技术
20
3
3500
0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
3
3500
06
新能源汽车技术
30
3
3500
07
建筑工程技术
20
3
3500
08
工程造价
20
3
3500
09
建设工程管理
20
3
3500
10
工程测量技术
20
3
3500
11
旅游管理
40
3
3500
12
酒店管理
40
3
3500
1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40
3
35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方向)
16
3
3500
15
软件技术
16
3
3500
16
物联网应用技术
16
3
3500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16
3
3500
18
食品生物技术
20
3
3500
19
食品营养与检测
20
3
3500
20
食品质量与安全
20
3
3500
21
酿酒技术
20
3
3500
22
烹调工艺与营养
20
3
3500
23
药品生物技术
20
3
3500
24
药品生产技术
20
3
3500
25
室内艺术设计
10
3
7000
26
动漫设计
15
3
7000
27
服装与服饰设计
20
3
7000
28
工艺美术品设计
5
3
7000
29
广告设计与制作
10
3
7000
30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10
3
7000
31
工商企业管理
20
3
3500
32
电子商务
20
3
3500
33
物流管理
20
3
3500
34
财务管理
50
3
3500
35
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方向)
20
3
3500
36
会计(中外合作)
80
3
待定
37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
80
3
待定
38
室内艺术设计(中外合作)
80
3
待定
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
代码
院校·专业
计划
学制
学费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339
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3
3500
02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3
3500
0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0
3
3500
04
数控技术
10
3
3500
0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3
3500
06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
3
3500
07
建筑工程技术
5
3
3500
08
工程造价
5
3
3500
09
建设工程管理
5
3
3500
10
工程测量技术
5
3
3500
11
旅游管理
20
3
3500
12
酒店管理
20
3
3500
13
#p#分页标题#e#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10
3
35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方向)
6
3
3500
15
软件技术
6
3
3500
16
物联网应用技术
6
3
3500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6
3
3500
18
食品生物技术
10
3
3500
19
食品营养与检测
10
3
3500
20
食品质量与安全
10
3
3500
21
酿酒技术
10
3
3500
22
烹调工艺与营养
10
3
3500
23
药品生物技术
10
3
3500
24
药品生产技术
10
3
3500
26
动漫设计
10
3
7000
27
服装与服饰设计
15
3
7000
28
工艺美术品设计
5
3
7000
31
工商企业管理
5
3
3500
32
电子商务
5
3
3500
33
物流管理
5
3
3500
34
财务管理
5
3
3500
35
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方向)
5
3
3500
36
会计(中外合作)
20
3
待定
37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
20
3
待定
38
室内艺术设计(中外合作)
20
3
待定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p#分页标题#e#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21年普通高考资格,并且学业水平测试达到8科C等以上者;应往届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取得2021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资格。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
1.高职综合评价
(1)网上报名时间
#p#分页标题#e#第一次填报:2021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21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21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21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
(2)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考生按报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到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原则上,文化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艺术、体育成绩由各校自行测试。
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请将以下材料于领取准考证时交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进行复核 :
#p#分页标题#e#(1)报名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中下载《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招生报名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2)承诺书: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注:考生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3、通讯地址:贵州省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50025,联系电话:0851-88308755、88308758,传真:0851-88308756
4、准考证领取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22、23日到我院领取。
(2)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后领取准考证。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由学院自行组织封闭命题、考试和评卷。学院分类招生采取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
(二)测试时间:2021年3月24日(星期六 )。
(三)退役军人参加分类招生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五)测试分两类
1、普通高中毕业生:
(1)取得高中毕业资格,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分为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3)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最终得分(150+100,满分为250分),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2、三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1)需参加我院组织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按“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最终得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一)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在学院分类招生专业计划中,以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三)学院执行2021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四)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政策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 元。
基本申请条件:除第国家助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二)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 元。
基本申请条件:除第国家励志奖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学院奖学金
学院利用事业收入资金设立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第十四条 助学金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特别贫困3500元/年•生、贫困3000元/年•生、一般贫困2500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金数额视岗位而定,勤工助学岗位不同,勤工助学金数额不同,分600元/月、500元/月、400元/月三档。
(三)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4500元/年•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p#分页标题#e#第十八条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路10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50025,联系电话:0851-88308755、88308758,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任老师、刘老师、杨老师、谢老师,学校网址:(),传真:0851-88308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