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居民小区家委会岗位工作人员。
第2条 本岗位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政治觉悟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按时到岗,做好上岗前各项准备工作。
第4条 工作中,做好自我保安、相互保安,遵纪守法,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按时参加企业的安全会议和活动,发生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第5条 在企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办事处社区的领导下,为所辖区域内的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对流动人口及时摸底,建立台帐。
第6条 对分管区域的防火、防盗等工作走动式管理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健身器材的使用进行安全宣传、指导,杜绝意外伤害。
第7条 协助保洁人员对小区进行环境卫生治理,对乱堆乱放、私搭乱建、装修中违章拆改等安全隐患进行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8条 办公场所整洁、规范,电器匹配合理,班末关好电器开关,拔掉电源,检查门窗是否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