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参考学生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分类录取计划,分类录取比例不超过参考考生的70%。
2.根据分类录取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中职类考生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均上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线上考生根据考分从高到低录取到计划未录满额的专业。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