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为准)
为适应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本土化进程,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经四川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批准,特制定如下章程:
一、实施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为700名,其中面向技能类(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400名,普通高中类招生计划280名,特长类招生计划20名,详见下表。
专业
科类
学费(元/生.年)
技能类
普通类
特长类
类别
计划
类别
计划
计划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加工制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