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四川省中等职业类毕业生和普通高中类毕业生(仅限棋艺、艺术设计专业)
二、报名条件
报名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类毕业生和普通高中类毕业生(仅限棋艺、艺术设计专业),通过生源所在县、区招办报名且取得2013年高考资格,获得考生号。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身高170-182cm,女生身高160-172cm;
(3)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报考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大类相一致的专业,不得跨类填报。只有航空服务专业和棋艺、艺术设计专业可以跨类别兼报。
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并作诚信签名。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4张;
(四)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五、考核办法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文化基础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艺术设计专业定向招收特殊教育学校考生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2、考试时间:100分钟。
3、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
4、考试内容: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大类及后续学习的需要,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金融与证券、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棋艺专业考察学生语文、数学方面的基础知识,两门合卷,各占50%,满分100分。航空服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英语专业考察学生语文、英语方面的基础知识,两门合卷,各占50%,满分100分。命题依据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四川省对口高职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对口高职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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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技能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核心技能,技能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以下一类参加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航空服务、棋艺两个专业的专业技能考核纳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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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和特长面试,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以下一类参加面试。
1、航空服务专业面试总分为2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含外形、气质、体态、思辨能力、心理素质、亲和力、沟通能力、普通话、英语口语、临场应变能力、才艺及艺术或体育特长等。
2、棋艺专业面试总分为2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棋类专业测试(自选一个棋类项目),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艺术或体育特长等。
3、其它专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含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艺术或体育特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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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若该专业无技能考核则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
(三)录取程序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2、普通高中类毕业生(仅限棋艺、艺术设计专业):
根据计划数,按照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
3、中等职业类:
所有条件都合格的中等职业类考生中按照专业类别,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在剩余考生中分类别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足缺额。
报考航空服务和棋艺、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不能填报第二专业志愿。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普通高中类、中等职业学校类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单独招生的学生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学;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八、免试及加分
(待定)
备注:申请免考或附加分的考生,必须填写《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认定,并由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教务处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九、时间安排:(以学院网站最终公布时间为准)
(一)2013年3月15日(周五)至4月14日(周日18:00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二)4月16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三)4月18日至19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名单。
(四)4月20日(周六,截止时间18:00),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4月21日(周日)文化考试、技能考核和面试。
(六)4月25日,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4月25日-26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招办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八)5月2日,学院网上公布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九)5月3日-9日,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5月10日,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备注:此方案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单独招生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610041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5327933,85323653(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28-85323579
学院网址:
十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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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最终计划数以四川省考试院通过为准
2.艺术设计专业定向招收特殊教育学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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