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2011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时限由各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开学时间如遇周六或周日,则相应推延2天或1天。普通高中寒假只能在正月16日报到或直接开学,不得提前安排学生到校;暑假开学前可安排一天时间报到。
据悉,山东省统一安排寒暑假期时间,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时限由各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全省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假期,寒假(按照农历计)为今年腊月24日至2011年正月16日,暑假(按照公历计)为2011年7月11日至9月1日。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我厅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
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开学时间如遇周六或周日,则相应推延2天或1天。普通高中寒假只能在正月16日报到或直接开学,不得提前安排学生到校;暑假开学前可安排一天时间报到。
根据要求,中小学生不得自行到野外用火、玩火。学生寒假不擅自到结冰的江、河、池塘、水库上行走或滑冰,暑假不擅自到大江大河、水库等深水区游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
各地和中小学校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
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禁止和严厉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学校要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义务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艺术、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教育活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