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金蓝领”培训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今年本市将组织2000名“金蓝领”进行培训,其中,技师(含高级技师)1000人,高级工1000人。“金蓝领”培训各职业(工种)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据介绍,2010年认定的首批“ 金蓝领”培训职业(工种)有56个,包括电焊工、维修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等,而承担相关职业(工种)培训任务的“金蓝领”培训基地有24个。
根据《通知》规定,各行业企业和培训机构拟承担培训任务或增加“金蓝领”培训职业(工种)的,须提报相应的职业标准、培训大纲、教材和教学实施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培训。承担“金蓝领”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可根据认定的培训专业、培训层次组织招生。
在培训基地招生后,应在开班3日前,持《“金蓝领”培训备案表》、《“金蓝领”培训学员报名花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未经培训备案,自行组织开展“金蓝领”培训的单位,不予拨付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技术工人由本人申请,填写《“金蓝领”培训报名表》,经单位同意后,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本人二寸正面黑白免冠照片3张,到“金蓝领”培训基地报名;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