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报到注册即与学院签订《培养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分布中央企业、行业和世界500强企业工作(如:核电、石油、铁路、水电)等企业;部分学生在国外项目工作,年收入15余万元。
对合格学生100%安排工作;对就业学生跟踪、服务;对失业学生负责多次就业安置。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川-059)”、“四川省第一水电建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51003093)”,分别成立于1994年11月和2005年5月,两个鉴定机构均属于我院,负责对社会通用工种6个及电力行业和水电建设类特有工种43个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分级(共5个等级),我院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范围是: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目前,国家确定了将通用工作及电力行业的特有工种纳入就业准入的范围之内,并可享受相关待遇,包括:我国公民境内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是劳动者就业合同、上岗作业的必要先决条件;国家将逐步实行按技能等级级别获取工资报酬;国家将对受聘的技师、高级技师按照工程师对待,北京等地区已将技能鉴定等级与职称等级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