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私立教育法》(以下简称《公民促进法》)规定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和管理,允许营利性私立学校实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但是,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应实行义务教育.从条例上可以看出,国家赋予民办教育更多的自主权,这将促进更多的民办学校应运而生,但在鼓励民办教育的同时,也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建立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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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在发展教育2015"显示,在2015,有162700个私人开办的各类学校在中国各级.其中民办小学5859所,学生7138200人,民办中学4876所,在校学生5029300人.学生人数和入学人数呈上升趋势.这些私立小学和初中按照新的非营利私立学校注册,或放弃义务教育阶段的业务,将是一个问题.
教育和培训将首先受益?
根据修订草案,幼儿园和高中非义务教育阶段不受影响.现阶段民办学校可以自行申请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学校.作为民办教育机构的另一种类型,教育培训机构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一些法律人士认为修正草案对它影响不大.
分析人士指出,中小学培训、留学培训、职业培训和其他机构由于资产所有权,补贴,税收问题比较明确,盈利更简单,在更多的培训机构进行了财政税收的规范,或将率先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