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将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促进全市高职教育更加健康持续发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5〕3号)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报名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2021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即报名参加重庆市2021年“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
第十条报名及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于2021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考生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2021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我校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进入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计划数、收费标准及填报科类要求
招收
类别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费
元/年
招生计划
备注
普高
文科
普高
理科
对口高职
合计
类别
计划
类别一
机械工程学院
数控技术
6200
60
机械加工类
25
85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
车辆工程学院
汽车整形技术
6200
25
汽车类
10
35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群
行业人才紧缺专业
车辆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6200
45
机械加工类
10
55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群
车辆工程学院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6200
45
机械加工类
10
55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群
自动化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7500
35
35
自动化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7000
30
电子技术类
15
45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群
自动化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7000
40
电气技术类
10
50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市政工程技术(道路桥梁技术方向)
7000
35
35
类别二
机械工程学院
动车制造技术
6200
15
35
50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群
机械工程学院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6200
15
25
机械加工类
10
50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群
机械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
7500
30
30
60
校级重点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6200
20
20
机械加工类
20
60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群
车辆工程学院
机动车保险实务
6200
20
10
汽车类
10
40
车辆工程学院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6200
20
20
汽车类
15
55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群
中澳职教合作专业
自动化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7000
10
30
电子技术类
10
50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自动化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7000
20
20
40
财经学院
商务经纪与代理
6200
20
10
电子商务类
10
40
财经学院
旅游管理
6200
20
20
旅游类
10
50
财经学院
酒店管理
6200
30
20
旅游类
20
70
国家示范重点专业
财经学院
会计电算化
6200
40
30
会计类
20
90
校级重点专业
财经学院
营销与策划
6200
40
30
会计类
30
100
管理工程学院
商检技术
6200
20
15
35
管理工程学院
连锁经营管理
6200
20
15
35
管理工程学院
物流管理(企业物流方向)
6200
20
20
40
校级重点专业
管理工程学院
报关与国际货运
6200
20
20
40
校级重点专业
管理工程学院
物流管理(航空物流方向)
6200
30
20
50
校级重点专业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工程测量技术
7000
20
20
土建类
20
60
类别三
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安全技术
7000
10
10
计算机类
10
30
信息工程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7000
15
10
计算机类
20
45
校级重点专业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7000
15
15
计算机类
15
45
类别四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工业分析与检验
6200
15
15
30
校级重点专业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
6200
15
15
30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化学制药技术
6200
10
10
药剂类
10
30
类别五
财经学院
航空服务
6250
10
10
旅游类
10
30
合计
520
810
320
1650
说明:1.学费:实际学费收费以2021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000-12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收类别,同一类别可报考1-2个专业。
2.普通理科考生可报考所有专业,普通文科考生可报考除类别一以外其他专业。
3.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
第四章考试
第十三条考试手续办理
1.交考试费:100元/生,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按报名流程提示通过支付宝支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3月21日17:00)
2.《准考证》领取: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可在网上于规定时间打印。
第十四条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如下:
1.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4日(星期六)下午16:00-18:00。
考试地点:普通文理科考生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对口高职考生考点参照准考证。
#p#分页标题#e#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4日-5日(上午9:30—下午5:00),具体时间参照准考证。
考试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考试内容
普通文理科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由职业技能基础测试和面试两部份组成,满分为300分。
(1)职业技能基础测试: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形式为计算机测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我校自主命题,满分为200分。(注:有各类获奖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在面试时提供给面试老师)。
#p#分页标题#e#对口高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直接使用“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折算,以满分300分计入总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五章成绩、分数线及预录结果公布
第十五条查询成绩
#p#分页标题#e#学校于2021年4月9日前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分发给各招生院校。考生于2021年4月10日登录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同时可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六条分数线公布
1.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公布
2021年4月10日前,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相应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及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2.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预录取分数线公布
2021年4月10日前,各单招院校先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首次预录取考生名单公布
2021年4月10日,学校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重庆中职中专网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4月10日-16日),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考生可登录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二次征集志愿
若学校预录取后专业还有计划缺额情况,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21年4月16日9:00-17:00还可在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上再次征集报名报考我校。2021年4月17日,我校开展第二次预录取。其中,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并将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2021年4月17日-23日,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生可登录学校高职单独招生信息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第六章录取和确认
第二十条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航空服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每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5(C字表),年龄不超过20周岁,无纹身,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女生身高163cm—172cm,男生身高172cm—182cm;《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应用化工技术》和《化学制药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p#分页标题#e#3.录取原则:按招生类别、普高及中职分别划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4.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自由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服从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由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5.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我校考核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即可免试录取。
第二十一条预录取考生确认手续办理
1.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4月22日-23日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2. 2021年4月24日前,学校将高职单招最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性质及待遇
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我校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三条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
3.按照学校2021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政编码:401120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文中普通文理科考生均包含对口高职17个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