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12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时,报考济南回民中学且超过全市普通高中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20分。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3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现役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2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作战部队(专指国家进入战争状态或有局部战争发生时参与作战的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2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报考济南回民中学且超过全市普通高中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20分(含对少数民族学生已照顾的10分)录取。
加分政策中,符合多个条件的特殊考生,只要按照高分值计入总成绩,不累加计算。毕业学校必须在5月30日前,将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并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特殊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