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沿革


  “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提出背景

成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沿革

  

成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沿革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优化职教师资队伍的水平和层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需要大批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国职业教育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除了之前阐述的个体“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外,依托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进行职教教师在职进修与短期培训也是提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有效措施。此外,来自企业的技术骨干、专家能手也为职教教师注入了新的能量,加强了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21 世纪初期,国家做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大大提高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教师数量节节攀升,教师素质大幅提高,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形成了一支素质良好、兼专结合、相对稳定的职教师资队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作为国民教育的根本大法,是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1996 年《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明确了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奠定了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法律基础。

成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沿革

  

  我国高职院校起步比较晚,很多高职院校是在原国家教委“三改一补”的政策指导下改制而成的。这些学校的教师文化理论水平比较低,专业实践能力和指导能力更是匮乏。此外,职业院校新补充的师资大多直接来自于高校毕业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理论知识的不足,但是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都很欠缺。这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对职教师资队伍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1997 年原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1997]8 号)中指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现状与中等职业教育面向 21 世纪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还很不适应,存在着许多问题,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②现有教师的学历达标率较低,特别是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③大部分青年教师缺乏专业实践经验和必须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教育教学理论;④教师队伍的结构不合理,除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外,兼职教师占的比例较小……⑤缺少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由此可以看出,在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中,教师来源单一,缺乏专业技术和能力是当时职业教育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职教教师身上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然而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技能型、操作型人才,培养这类人才需要既懂理论教学又熟识实践操作的教师队伍。

  

  “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提出

  

  “双师型”概念最早由工科类专科学校在实践中提出。1990年12月5日,当时的上海冶金专业专科学校仪电系主任王义澄发表了一篇题为“建设‘双师型’专科教师队伍”的文章,详细介绍了上海冶金专科学校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具体做法。在“双师型”教师理论支撑尚未建立之时,就在实践中探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非常不易的,它对后来“双师型”教师内涵及标准界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之后,不少专家、学者发表文章,阐述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观点,并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使“双师型”教师的理论研究内涵丰富化、研究深入化。

  

  “双师型”教师概念在职业教育研究领域大放异彩,我国政府对其内涵发展和标准认定工作非常重视,最早将“双师型”教师表述上升为国家政策层面的文件是 1995 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教职[1995]15 号)文件中第一次在政策上明确提出了“双师型”教师的概念。《通知》中“申请试点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的基本条件”的第四条指出:“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 1/3 以上的‘双师型’教师”。这项政策的出台意义重大,“双师型”教师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中,充分说明了我国政府对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空前重视,职业教育领域已经开启了深入研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大门。

  

  双师型”教师政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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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年召开的首次全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指出:师资工作“以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为重点”。同年,《国家教委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建议》(教计[1997]95 号)中第一条对于师资状况做出规定:“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 2 人,中等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非教师职称系列的或‘双师型’专任教师 2 人”。

  

  1998 年,原国家教委制定的《面向 21 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教职[1998]1 号)中也明确提出:“要采取教师到企业单位进行见习和锻炼等措施,使文化课教师了解专业知识,使专业课教师掌握专业技能,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要重视‘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同年,教育部《关于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意见》中提出:“要切实抓好‘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加强考核评估等措施,着重提高专业教师的操作和动手能力,同时注意聘请有实际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

  

  199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 号)进一步明确地要求:必须“加快建设兼有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2000 年 1 月 17 日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 号)指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把“双师型”教师定义为既是教师,又是工程师、会计师等。同日,教育部下发的《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2000]2 号)中明确指出:“要通过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包括科技工作)和业务(包括教育科学知识)进修,大力培养并尽快形成一批既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又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型’专职教师作为中坚力量”。同年 3 月 23 日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高职高专教育师资队伍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教发[2000]3 号)中首次对“双师型”教师与“双师”素质教师的内涵做出了解释:“工科类具有‘双师’素质的专职教师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具有两年以上工程实践经历,能指导本专业的各种实践性环节。(2)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工程项目研究、开发工作,或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实验室改善项目,有两篇校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科技论文。”

  

  2002 年 5 月 15 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 号)中进一步强调了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重要性,指出:“各高职(高专)院校一方面要通过支持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等措施,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另一方面要重视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以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2004 年 3 月 3 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 2003-2007 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将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作为未来 5 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同年 4 月 12 日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 号)中的附件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明确指出:“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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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年 10 月 28 日国务院做出《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在《决定》中明确提出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2005 年是中国职教年,是职业教育迅速发展,开拓创新的一年。

  

  2006 年《关于做好 2006 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4 号)中,为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每个专业引进和培养 1-2 名专业带头人,培养 4-6 名骨干教师,聘请 4-6 名企业行业技术专家,制订具备“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教师实践技能培训。11 月 16 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提出要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同时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年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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