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学生报考贵州理工学院,进一步优化学校新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对进入我校的优秀新生予以奖励。现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等级及金额
新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0元、3000元、15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生一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一本重点录取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
3.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
4.在高中阶段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者。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生二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二本录取分数线60分及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
3.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
4.在高中阶段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者。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生三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二本录取分数线40分及以上者且英语单科成绩达到80分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二等奖、三等奖;
3.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二等奖、三等奖;
4.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及以上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校将建立优秀新生档案库,对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学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跟踪管理;
(2)新生奖学金不能重复发放,满足多项条件者;按其中等级最高的一项发放奖金;
(3)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如有转学、退学,学校将收回其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4)评审工作接受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而获得新生奖学金,学校将追回奖学金及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当事者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