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小区治安联防队员。
第2条 保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应变能力强,熟悉物业小区基本情况,会使用保安应急设施。
第3条 按规定着装,穿戴必须整洁规范。
第4条 依法照章执行公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5条 服务热情,文明礼貌规范,坚守岗位。
第6条 按时上下班,参加班前会及各项活动。
第7条 交接班时记录全面详细清楚,接班人要详细记录上班情况,交班人要将本班情况详细介绍给接班人。
第8条 值班室卫生整洁、无杂物,无违章用电行为。
第二节 值勤安全事项
第9条 值勤期间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
第10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解决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11条小区内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注意联络和汇报,不得单人入户,特殊情况例外。
第12条值勤时要按规范站立、端坐,禁止喝酒、闲聊、嬉戏、打盹、睡觉。
第13条对来访者应询问所访问业主情况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14条按规定时间和线路检查巡视、巡逻、巡视小区煤气、水路、暖气、电气设施等,对陌生人和可疑人进行询问及监视。
第15条值班人员在值班、巡视过程中要多看多听,确保完成巡视任务。发现治安、防火、水浸等问题立即处理,接到求救电话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快速上报并及时到现场应急工作。
第16条对小区内的车辆出入加强监控,禁止大型货车等违禁车辆进入,制止车辆乱停乱放。
第17条 制止收购、叫卖、乞讨和可疑人进入小区。
第三节 特殊规定
第18条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协助公安人员办案,保护好现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第19条节假日和有领导通知时加密巡视次数。
第20条处理突发事件时,按程序、措施,以有效的方法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盯岗,直至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