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制与学历
1、学制:4年
2、学历:大专
二、招生对象
符合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条件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或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三、培养目标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二十一世纪,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培养具有教育新理念,热爱和忠诚学前教育事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在学前教育领域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2.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学前教育教学及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法律、法规,具有基本的学前教育教学及管理实践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行为规范。
(三)毕业生职业岗位群
1.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管理员、园长等;
2.亲子教育中心工作人员;
3.早教中心等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