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介绍
重庆邮电大学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重庆市教育委员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本科生、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专业人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重庆邮电大学始建于1950年,1959 年由国务院批准为重庆邮电学院;196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2006 年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办学条件优良,现占地3859亩,校舍建筑面积68.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4.2亿元,基本设施齐备。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3万余人,在职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级职称240余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48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780余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生物信息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理科 100
生物信息学院 医学信息工程 理科 60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编制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将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招生条件
1、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2、执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我校对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要求无色盲;对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其以上,女生身高 158cm及其以上。
四、 专业录取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江苏除外),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等级组合最低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1合格,进档后对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进行录取(A+=5分,A=3分)。
4.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中,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
5.软件工程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6.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以下三个: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0US2A20131449N,专业代码080701H;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0US2A20151763N,专业代码080902H;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0UK2A20171860N,专业代码080703H。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时,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只能在同批次的项目之间进行调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五、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学校2020年报考指南),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每生每年28000元,国外修读期间还需按外方学费标准另缴外方学校学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3、新生住宿费为800元~1200元/每生每学年。
4、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六、学生资助
#p#分页标题#e#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六位一体和“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创文体奖学金、郭长波奖学金、春华秋实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学金学生比例占学生总人数30%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重庆市生源地补充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占学生总人数28%以上。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邮编400065)
备注:考生可通过登录重庆邮电大学招生信息网或关注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