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督查机制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督查机制,特制定如下意见:

德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督查机制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德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督查机制的意见

    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教育工作“规范、质量、安全、惠民”四大主题,深入掌握基层情况,挖掘正反两方面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纠正管理漏洞和不作为行为。督促各级教育干部和教职员工真抓实干,努力提升我市的教育教学水平。

德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督查机制的意见

二、督查对象及目标

    督查工作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和教育领导干部为对象,按照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紧紧围绕市教育局制定下发的文件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作风,使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督查内容

(一)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是否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是否严格遵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要求,有无违规行为和现象。

(二)落实教学常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情况。按照《德州市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德教办字[2009]6号),对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学校在制定教学计划、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安排、学生辅导、学生评价、教师业务交流等工作上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形态。通过教学常规的落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的情况。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德教办字[2009]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教师培训,能否结合实际进行校本教研和课堂教学改革,有无建立师资培训的经费保障机制,在班主任选拔任用、教师补充机制的建立和城乡对口帮扶,以及提高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作用的情况。按照《关于加强县市区教研室建设的几点要求》(德教办字[2009]7号),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教研室人员配备、业务活动、办公条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教研人员深入教学一线,广泛开展调研、听课评课、座谈会等教研活动,有效指导教育教学。

(五)落实教育干部听课制度的情况。根据《关于建立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及教研人员定期听课制度的意见》(德教办字[2008]9号)等文件要求,督查各县市区教育领导干部和学校领导的听课落实情况。督促教育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学校教育管理实际,提高行政决策水平;督促学校领导把重点放到教学一线,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提高管理水平,实施素质教育。

四、督查方式

    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采取不打招呼、随机专项督查与定期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实地考察了解各地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和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专项督查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综合督查原则上每学期对每个县市区开展一次。

五、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在市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为目标,坚持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原则,抽调市、县教育局领导干部组织进行。督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县市区或通报全市。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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