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按云南省今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
2、考生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男女生比例]
根据国家对警察院校招生男女比例的限制和将来执法岗位的特殊要求,我院法律事务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30%。
[毕业学历]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同时,为更好地实现高职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衔接和过渡,学院多措并举,积极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每年都有众多学生通过学院与云南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的“学分互认”自学考试获得自考本科文凭。
学院推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要求并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证”、“秘书资格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