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


为规范我院今年分类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黔招委〔2017〕37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024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2024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分类招生(高职综合价)工作。

 2024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

第三条 学院概况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9年,历经贵州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贵州省建设学校等时期,2014年定名为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为辅,是我省以培养建设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代码:4152014516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占地610亩,拥有清镇、观山湖两个校区,在校学生1万余人,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建筑设备学院、贵州省建设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6个教学单位,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和信息工程技术等六大专业群共38个专业。

学院是“国家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牵头领办的“建设职业教育集团”是贵州省首批六大职教集团之一。学院现有教职工513人。其中,专职教师45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23.9%,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占21.9%,中级职称占43%,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62%。学院创新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学分制,建立专业能力与非专业能力并重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突出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践行“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育人理念,以“书香建院、歌声建院、技能建院”活动引领校园文化体系建设。

近年来,学院先后吸引省内外几十家企业参与学院实训基地建设,形成“引企入校、引智入校、引资入校”的办学模式,同时学院引进德国促进银行资金两亿人民币建设先进实训基地,成为建筑类高等职业学院示范品牌。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背景下,学院积极抢抓机遇,加大对外合作力度,将国际化办学理念与教学实践创新作为重点,利用国际化办学经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以实现学院更好更快地发展。近几年,学院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办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已经吸引来自加拿大、德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澳大利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学校来我院交流访问,探索联合办学之路。开展了与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高校互派师生交流访学的项目。

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学院将紧紧抓住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与特色,为建设行业培养生产、服务、管理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把学院建设成“行业有影响、全省排前列、发展可持续”的省级优质高职院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1、招生对象:1)、已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招生计划:1)、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1480人 。2)、中职毕业生150人。

第三章 报名考试

第五条 报名条件

高职综合价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1、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只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课程成绩8门达到C等及以上的考生均可报考。

2、参加2020年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并取得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3、填报我院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考试,以专业考试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参加贵州省美术统一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以不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以省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六条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方式

第一次网上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20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中我院招生代码及专业计划,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考试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请把最想学的专业志愿填在第一个,根据意愿依次填报其它5个专业志愿,当第一专业志愿录满的情况下将以后面5个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第二次网上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在我院还有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依照第一次网上志愿填报的要求填报。

第七条 第一次网上报名考试(测试)

1、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1)凡填报我院分类招生的高中、中职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2)测试时间:2020年3月17日(星期六)早上0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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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内容:1)自我认识(30分):家庭及社会关系情况、在高中(中职)阶段的成长情况、个性发展及兴趣爱好等等。2)职业适应性(70分):基本生活常识、基本社会常识、对职业和职业院校的基本认识、对我院的基本了解、对报考专业(行业)基本情况介绍、在大学期间的个人成长规划、对自己未来就业及职业发展的展望等等。

2、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参加贵州省美术统一考试并合格的学生可以不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以省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1)凡填报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未参加贵州省美术统一考试或者参加考试而未达到专科合格线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不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艺术类(美术)考生填报非艺术(美术)专业时以艺术(美术)专业考试总成绩的三分之一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2)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合计总分300分(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科总成绩不低于15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50分)。

3)考试时间:2020年3月17日(星期六)早上09:30—11:30考《素描》、下午13:30—18:00考《色彩》和《速写》。

4)考试内容: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图片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风景图片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

5)注意事项:绘画工具、颜料(水粉)考生自带(其中不含严禁使用的定画液、喷画胶、蛋清液等画面固定材料)。

3、中职生文化考试

1)中职生在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之后还要参加我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考试(每科100分,文化总分300分)。

2)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星期六)下午13:30—18:00。

3)考试参考资料内容: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

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一、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基础模块)第一、二册;英语参考资料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

4、准考证领取

2020年3月16日早上08:20至17日早上09:00,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学院教务处领取。

第八条 第二次网上报名考试(测试)

1、考试要求与第一次网上报名考试(测试)一样;

2、考试时间

1)“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2020年4月14日(星期六)早上09:30—11:30。

2)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考试:2020年4月14日(星期六)早上09:30—11:30考《素描》、下午13:30—18:00考《色彩》和《速写》。

3)中职生文化考试:2020年4月14日(星期六)下午下午13:30—18:00。

4)准考证领取:2020年4月14日(星期六)早上08:00至09:10,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学院教务处领取。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九条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修满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全日制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费收取标准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四个为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其余专业为普通专业。

项目金额(元/年.生)备注

普通专业学费3500

艺术专业学费7000

住宿费1100

预收书费700多退少补

第六章 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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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600—8000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两助一免(补)”精准扶贫资助:凡在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贵州农村户籍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在我省就读的确保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

第七章 录取说明

第十四条 外语要求

高中生外语语种不限,中职生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七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1、按“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以6个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果某专业计划未录满,可在未达到所填专业录取要求的“愿”服从调剂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达到所填专业录取要求的 “不”服从调剂考生将不予录取。

2、录取分数计算

高中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8科达到8C以上后,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分(的60%)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40%)计算总分。

中职生:以在我院参加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3科文化考试成绩平均分(的60%)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40%)计算总分。

3、艺术类考生填报非艺术类专业时以艺术专业考试总成绩的三分之一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4、分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分高的考生,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录取。

5、凡参加我院分类招生考试并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

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公示。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为顺利完成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招生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纪律者,将认真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报考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国家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对违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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