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学制4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培养能具备在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的教师、教学科研人员及其他教育、表演工作者。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和其他专门人才。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掌握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以及一定的表演理论和技能,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良好人文素质、较强创新能力和业务竞争实力的创新型音乐工作者,具有创新精神与一定研究能力。
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声乐、钢琴、歌曲伴奏、器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等。音乐学专业课程体系总学时2381学时, 总学分163学分。其中理论教学总学时2173学时,学分129学分;实践教学总学时无法精确计算,学分34学分。
招生要求1.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2.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培养目标(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高尚的道德品质。
(2)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基本的安全知识和一定军事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能够履行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3)能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创新的精神;具备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 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方面的工具性知识。
就业方向音乐学专业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了解学科发展动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等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人文、自然科学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各类音乐会及弹、唱、跳等表演和创编的综合能力。毕业生主要到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