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具有保育和教育的基本能力,能够在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在社区从事学前教育及社会服务的技能型人才。在学前教育机构以及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保教等方面的高职技术型、应用型人才。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合理的为幼儿提供生存、发展所必须的环境和物质条件,关爱、尊重幼儿,给予幼儿精心的照顾和保护,引导他们逐步增强生活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树立安全意识,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儿童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游戏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乐理视唱、声乐、琴法、幼儿美术、幼儿舞蹈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规定的学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蚌埠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招生要求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
2.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同等成绩的考生,按原始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录取考生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须改修日语。录取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
培养目标1、具有弹、唱、跳、画、表演等综合艺术教育的能力。
2、具有设计教研、科研实施方案及实践的能力。
3、掌握学前教育保育和教育方面的基本能力。
4、具有设计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
就业方向学前教育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儿童,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儿童观,具备从事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素养、教学技能和方法基础,能够适应幼儿园教育活动需要,在幼儿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能够从事幼儿园经营、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从事托幼机构的保教工作、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